远程健康咨询服务使用条款
第一条(条款的适用)
Medilator杏美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Medilator杏美株式会社远程健康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使用条款提供预约健康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协议”)。该服务旨在提供远程护士或医生健康咨询。使用本服务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应自行承担使用本服务的风险。请注意,对于因使用本服务、回复咨询或提供建议而造成的任何不便、不利或损害,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您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同意除本协议外,我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则(以下简称“单项规则”)。如果本条款与个别法规的规定有差异,则以个别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2条(条款的变更和修改)
为了改进本服务,将来可能会更改使用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会更改使用条款,恕不另行通知用户。如果今后使用条款发生变更,变更后的使用条款将适用于用户,如果用户在条款变更通知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将被视为已同意的改变..
第三条(定义)
本协议中,提前预约的时段(日本时间)的护士健康咨询服务为“预约咨询”,基于本协议从本公司接受该服务的合同为“使用合同”,同意者遵守本协议并使用本服务的人称为“用户”。
第四条(签约单位)
本公司就每份合同签订一份使用合同。
第五条(申请)
申请服务合同,您必须同意本协议并按照规定方式提出申请。
第六条(申请的受理)
1. 当有使用合同申请时,我们将按照收到的顺序接受。
2. 尽管有前款规定,公司可以因业务原因推迟受理申请。
3. 尽管有前两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不批准该申请。
(一)申请内容存在虚假记载、错误或者遗漏的。
② 申请使用合同者有可能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时。
③ 使用合同申请者违反本协议时。
(4) 服务合同申请者指定的会员合同不属于一般收费合同时。
⑤ 有其他妨碍本公司业务执行的情况时。
4. 用户协议应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本公司,并附上使用本服务所需的信息(姓名、年龄、健康状况、咨询内容概要、希望预约的日期和时间)。预先支付使用费并确认公司收到付款后,通过电子邮件通知预订完成即视为预订已完成。
第七条(本服务及附属服务的使用)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应当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第八条(禁止基于使用合同转让权利)
1. 用户根据使用合同获得本服务的权利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2. 公司可以将全部或部分服务的提供外包给第三方。
第9条(用户解除使用合同)
用户欲解除使用合同时,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提前通知本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合同将在账单月份的最后一天(包括通知到达公司之日)终止。
第十条(公司使用合同的解除)
1. 如果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公司可以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取消使用合同。
① 公司判定用户违反本条款时。
② 当发现用户提交的信息含有虚假或者类似不准确内容时。
③ 公司判断不适合继续使用合同时。
2. 对于因前款措施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使用合同的终止)
1. 除前两条外,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合同应于事件发生当日的计费月份的最后一天终止。
(1) 会员合同终止时。
(2) 属于会员合同的正常费用合同终止时。
2. 对于因前款措施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本服务)
1. 医生和护士在本服务中给出的答案和建议不是医疗实践(medicalpractice)。用户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自行承担使用本服务的风险,并在必要时酌情采取向医疗机构咨询等适当措施。请注意,对于因本服务提供的答复、咨询或建议而造成的任何不便、不利或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2. 用户应自行负责执行必要的操作直至支付方式完成。请注意,对于因使用外部支付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便、不利或损害,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如果公司确定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公司可以取消部分或全部预订,而无需提前通知用户。
① 发现存在违法或欺诈行为时
(2) 违反本条款或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款、规则等
③ 本服务废止时
④公司认为适当取消预订的其他情况。
4. 预订程序完成后,除非符合法律要求,否则不得取消预订。
5、用户在预约咨询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擅自取消预订及拒绝接听或接听本公司指定联系方式的电话
(2) 在输入本服务的咨询内容时,输入与本服务目的不符的内容的行为。
(3) 对本公司、医生护士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滋扰。
(四)违反或者可能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
6. 用户取消咨询预约时,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办理取消手续。如果护士因操作疏忽而造成损失,使用者将负责赔偿损失。
7. 如果因用户方便而取消,将收取以下取消费用。所有时间均为日本时间,与取消相关的转账费用等由用户承担。
① 10个工作日至6个工作日之前的17:00:服务费的20%
② 5个工作日前至2个工作日前17:00:收取50%的服务费
③ 2个工作日17:00以后:100%的服务费
第十三条(使用费的缴纳)
1. 除本条款另有规定外,公司不会减免使用费或退还已收取的使用费。
2. 用户使用本服务时,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缴纳使用费。
第十四条(除外情况)
如果本公司确定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则无论附表的规定如何,本公司均不得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并由本公司承担责任。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出于合理原因,否则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1. 如果没有用户的配合,难以提供本服务时。
2. 当您被要求进行侵犯他人财产、隐私、版权、肖像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或可能发生此类行为时。
3. 被要求进行未经授权的访问行为、犯罪行为、诱导或煽动犯罪行为、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为或公司认为不适当的任何其他行为时。
4. 未获得执行用户请求的工作所需的第三方的同意时。
5、战争、骚乱、劳资纠纷、自然灾害(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海啸等)、火灾、停电等紧急情况导致本服务的履行极其困难。
6. 因本服务所使用的建筑物、电力、通讯线路、服务器或其他设施的维护或施工等不可避免的原因时。
7. 提供本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软件因故障等而停止运行时。
8. 用于提供本服务的电信服务中断或停止时。
9. 由于用户的其他原因导致本服务难以提供时。
第十五条(免责声明)
1. 对于用户因提供本服务而遭受的任何损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该损害是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2、我们不保证使用本服务交换的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用性等。即使问题无法解决,使用费也不会退还。
3、本公司不保证及时受理用户的询问。如果咨询集中在咨询台,可能会很难接通。
4. 在本服务中,可能会通过摄像机等录制视频和音频。
5. 用户在预约时输入的咨询内容等(以下简称“咨询内容等”)将保存在服务器上,并提供给我们的护士。此外,本咨询等的所有内容(不包括第21条规定的用户个人信息)可能在用户之间共享。公司可以删除或编辑全部或部分咨询记录等。
6. 用户在本服务中提供的信息等的所有著作权(包括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权利)均归本公司所有,用户为作者。本人不得行使我的道德权利。此外,公司在服务中进行的录音仅用于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不会侵犯用户的权利。
第十六条(禁止事项)
禁止以下行为。
1. 其他用户、第三方或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设计权、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及其他权利的行为或行为可能会侵权。
2. 侵犯或可能侵犯其他用户、第三方或本公司财产或隐私的行为。
3. 谩骂等诽谤他人的行为或可能的行为。
4. 损害或鼓励损害名誉或信誉的行为,或可能造成损害的行为。
5. 引起厌恶或可能引起厌恶的行为。
6. 基于民族、种族、信仰、性别、社会地位或家庭出身的歧视,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歧视的行为。
7. 无论何种方式的骚扰行为,例如跟踪或可能发生的行为。
8. 给其他用户、第三方或本公司造成不利、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失的行为,或可能导致这些损失的行为。
9. 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为,或可能发生的行为,或向其他用户或第三方提供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信息的行为。
10. 表达暴力、教唆非法活动或可能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11. 犯罪行为或导致犯罪行为的行为,或可能导致犯罪行为的行为。
12. 提供与事实相反或可能与事实相反的信息的行为。
13. 竞选活动或类似行为,无论是否在选举期间。
14.非法使用电子邮件地址和密码。
15. 冒充他人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假装是您本人之外的其他人,声称自己是某组织(例如公司)的代表或代理人,尽管您无权代表或代理该组织,或者谎称与他人有关联或合作,或者组织的事情。)
16. 属于或可能构成招揽或广告的行为。
17. 建立或招揽无限链计划(金字塔计划)的行为。
十八、违反药事法宣称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功效的行为。
19. 提供特定个人姓名、设施名称等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的行为。
20.其他属于商业行为的行为。
21、其他违反或者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2.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当的行为。
第十七条(损害赔偿)
1. 因本公司对本服务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而使用户遭受损害,且经本公司纠正等措施仍不能恢复损失时,无论法律依据如何故,您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和方式赔偿我公司的损失。
2.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不对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任何特殊、附带、间接或类似损害承担责任。其中包括用户应得的利润损失、数据丢失以及因用户信息向外泄露而造成的损害。此外,即使公司事先已被警告可能发生此类损害,公司也不对该等损害承担责任。
3. 用户不得在损害发生后3个月内或公司与用户合同终止后3个月内(以较短者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4. 第 1 款中的累计损害赔偿金,无论是否存在违约、针对缺陷的法定保证、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或任何其他索赔理由,均应在损害发生当月或当年由本公司与本公司支付。与用户确定的使用费的3个月(年额或如果确定多年,则为相当于年额的使用费的1/4),或者一次性或更低金额支付对价的情况。此外,本公司对第2款所述的项目不承担赔偿责任,且不计入上述赔偿总额的计算中。
5. 如果用户是消费者(仅限于个人且不以商业目的使用本服务的人)并受日本消费者合同法约束,则从第 2 款到第 4 款的规定不适用。在此情况下,若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户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应予以赔偿。
6. 根据本条规定,即使本公司负有赔偿损失的义务,但如果损害是由于本公司和用户本人的重叠过失(包括轻微过失)造成的,则用户的疏忽应得到考虑和赔偿。
第十八条(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1、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必须同意本服务各软件收集、使用信息。
2、本服务可能会将收集到的信息存储在用户的终端或服务器上。收集的信息包括安全信息和个人信息。
3、用户使用本服务时,即表示用户同意在启动本服务时为以下目的收集并使用以下信息。
(一)获取信息
(1) 用户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病史、现病史、家族史、内科、过敏史、用户书写或附上的咨询内容、家庭医生、联系电话、健康资料(血常规)压力、心率、脉搏、体温、血糖、血氧饱和度、体重、步数)、报告、咨询历史等)
(2)用户和护士咨询时的声音
(3) 识别用户设备的信息
④ 各软件本身的操作日志
⑤ 设备型号信息
⑥IP地址
⑦实现本服务及各软件的性能所需的其他信息
(2)使用目的本公司将前项中收集的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1) 各软件向用户提供本服务及咨询回复
② 本服务内容及各软件的完善
③公司与用户的沟通
(4) 公司向用户提供的有关公司和第三方服务的指导
⑤ 收集、整理统计信息并进行处理以使其无法识别个人身份,并向第三方提供统计信息
4. 公司可以与服务提供商等(称为“共同控制者”)共享前款规定的信息。有关联合控制人的详细信息,请查看本服务的网站。但是,前款第(1)(a)项规定的就诊记录(仅限于包含需要特别注意的个人信息在内的医疗护理内容)和前款(1)(b)项将作为可识别个人信息的信息进行共同管理特定个人。提供给第三方且不会提供给第三方。
5. 公司可能会与第三方共享经过处理的汇总或处理过的用户信息,以便无法识别个人身份。此外,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以不让接收该信息的第三方识别个人身份的方式处理和披露第3条中的信息。
① 公司合理地认为为了遵守适用的法律(包括信息提供者居住国以外的法律)或法定程序而有必要披露时。
(2) 为防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保护我们公司、我们的关联公司、用户或其他信息提供商的运营、权利、隐私、安全或资产,为执行条款和条件所必需的适用于提供服务,或为我们寻求可用的补救措施或限制我们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害。)。
③我们使用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服务为网络托管、数据分析、支付处理、信用卡处理、订单处理、基础设施和网络提供、IT服务、支持和维护、客户服务以及电子邮件发送提供服务、审计服务和类似服务。
④ 公司对公司全部或部分业务、资产或股份进行重组、合并、出售、合资、转让、转移或处分时(包括与破产或类似程序有关的情况)。
⑤为了改善公共卫生或儿童的健康成长而需要公开时。
⑥ 请求国家政府机关、地方公共团体、公共机关及其委托人(政府机关、团体、公共机关或信息提供者居住国以外的机关(包括拥有被委托了。)
(7) 信息提供者明确同意向公司披露信息时。
6. 如果用户不希望发送第3款获取规定中属于个人信息的任何信息,请与我们联系。但由于本服务的性质,如果未获取此类信息,则本服务各软件的部分功能可能无法使用。此外,该服务必须始终获取识别用户所使用的终端的信息。如果您不希望披露这些信息,您必须卸载本服务的各个软件并停止使用。
7. 公司将在收购后将第 3 段中规定的信息保存三年。保留期限过后,用户不能向本公司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8. 顾客同意本公司根据本条取得的信息并非与医疗相关,而是与医疗咨询相关的信息,因此,本公司有义务根据《医师法》、《医疗保健法》保存该信息。 、及其他法律法规。本人确认并同意并非如此。
第十九条(存储信息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1. 除前条的情况外,公司将保留用户在服务中存储的信息中的个人信息(通过该信息可以识别个人的信息以及个人可以通过与其他信息进行对照来轻松对照的信息) ). 信息) 不会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以接收该提供的第三方可以识别个人身份的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①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合理判断有必要披露时
② 需要保护他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且判断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
③ 对于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特别必要,且确定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
④ 需要配合国家机关、地方政府或其委托人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并取得本人同意而妨碍事务执行时确定存在风险
⑤因合并等原因导致权利人或服务主体发生变更,确定需要转移个人信息以继续服务时。
⑥ 关于本服务的使用费的支付,在信用卡支付等必要的范围内,以及怀疑存在欺诈性信用卡支付等的情况下,我们将联系我们的合作支付机构、信用卡公司等. 提供时需在必要范围内确认真实性。
2.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本公司出于维护本服务、安全措施等需要时,将通过网站等方式通知用户,并将所保存的信息通知维护人员。用户或本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可能会查看。
3. 当公司根据前款浏览信息时,公司将对所存储的信息保密,不会泄露给公司其他员工或第三方。
4. 公司将采取一切可能的安全措施保护用户的信息,但不得有第三方故意未经授权访问、窃取、破坏、篡改用户存储的信息(以下简称“信息”)的行为。不能排除“未经授权的访问等”)。在此情况下,我们将协助识别第三方等,但如果不是我们的过失,我们将没有义务赔偿因未经授权的访问等造成的损害,应由用户和第三方解决。进行未经授权的访问等的第三方
5. 本公司所取得的本条规定的用户信息,将按照本公司的信息安全基本方针及隐私方针进行妥善处理。请查看我们的网站以了解我们的基本安全政策和隐私政策。
第二十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管辖法律为日本法律。
第二十一条(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与本条款、使用条款和服务有关的任何及所有争议均应由东京地方法院作为一审专属管辖法院解决。
成立于2018年9月30日
Medilator杏美株式会社
代表董事 永杉彩